(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患者樱链码须在三级甲等公立医院首次确诊之日起30日内递交《报销申请表》。超过30日不递交《报销申请表》的,视为放弃报销资格;(2)患者提交申请材唤物料,当地有本社区合作机构的,将申请材料上交该合作机脊哪构负责人;当地没有合作机构的由患者直接寄达医管会;(3)当地合作机构负责人收到患者申请后,组织当地会员对患者进行探视,对患者申请做初步的了解,并积极配合事件的调查;(4)申请材料通过医管会初步审核后,患者在接到通知的7个工作日内缴纳调查保证金。如逾期未缴纳调查保证金,视为放弃报销的资格;(5)为保证报销申请的真实性,患者应缴纳调查保证金2000元;通过调查符合报销条件的,保证金全额退还;通过调查不符合报销条件的,保证金不予退还;(6)医管会收到调查保证金后,委托调查机构对事件进行独立调查,收到《调查报告》后,将《调查报告》和申请材料在社区官网公示;《调查报告》显示不符合报销条件者告知患者及当地合作机构;(7)《调查报告》及申请材料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全体会员的质询,会员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将异议递交医管会,为确保异议材料的效力,医管会不接收电话、微信等形式的异议;(8)公示期满未收到会员异议,医管会根据本公约确定报销金额(含调查费用),3个工作日内将报销款项拨付患者银行账户,患者当地有合作机构的,合作机构在公示期即可申报举办报销款项交付仪式;(9)为确认报销的真实性,患者必须同意本社区官网公示其本人的真实身份,申请报销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放弃报销资格;会员可根据会员类别进行大病报销,已经获得医疗报销的会员仍然保持会员身份,可以享有入住养老公寓资格。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