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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日本首相岸田文雄在结束非洲之行回国途中停留新加坡,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樟宜国际机场举行会谈。双方表示“希望强化安全与防务合作”,并强调加快推动日新《防卫装备与技术转移协定》谈判。截至5月5日,日本相继和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法国、印度、菲律宾、意大利、德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等11个国家签署了上述协定。伴随日本军事战略朝着“外向型”“进攻型”方向转变,日本也在想方设法突破军事装备和技术出口限制。(来源:中国国防报)
放松武器出口限制凸显日本野心
□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 徐永智
日本政府拟再次放松武器出口限制。自民党与公明党自4月起多次为此进行协商,预计年内将正式出台新政策。
这次放松限制意味着日本进一步除去自诩的“和平国家”的残迹。1976年,日本政府宣布原则上禁止出口武器及相关技术。此后,除了为与美国联合研发武器而对美出口零件或技术外,日本基本未出口武器。日本政府一度以此为傲,将其作为所谓“和平国家”的标志。2014年,安倍政府出台“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一举将出口武器从“禁止”变为“正常”。从此,日本能够向除了联合国认定的禁运国与冲突当事国之外的大多数国家出口武器。但因公明党反对,“防卫装备转移三原则”的细则,即《运用指针》仍残留着所谓“和平国家”的痕迹。对于日本自行研发的装备,《运用指针》规定出口范围限于救援、运输、警戒、监视、扫除水雷五类。2022年,日本紧急修改了《运用指针》,允许向“受侵略的乌克兰”出口武器。同年年末,日本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宣布考虑再次放宽武器出口限制。自民党与公明党的协商正是实施新战略的举措。
短期内日本是否放宽“杀伤性武器”出口仍是未知数。两党已经为此进行了10次交涉,就部分内容达成一致,明确可向“被侵略国”出口武器,进一步放宽联合研发装备的出口限制。但是,自民党要求允许出口“杀伤性武器”,公明党依然反对,仅同意增加允许出口的自研装备种类,如排雷、军事训练装备等。6月30日两党出台的报告书也同时记录了上述两种意见,具体决定要等到秋季之后。从需求看,当下日本政府并无出口“杀伤性武器”的迫切理由。日本近期可能出口的武器主要包括两类:一是“非杀伤性装备”,包括援助乌克兰的扫雷装备,向东盟和南太国家或卖或送的雷达等监视用装备,公明党对此表示同意;二是“杀伤性装备”,包括应美国要求援助乌克兰炮弹、部分自民党议员提议向乌提供防空导弹、希望将退役F-15战机的发动机和军舰出售给印尼等。然而,乌克兰方面对日本援助“杀伤性武器”并无多少期待,美方已向日本采购制造炮弹所需的炸药,出售军舰和发动机“八字没有一撇”。因此,日本全面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并无紧迫性,对乌援助导弹或炮弹恐怕只是部分势力为解禁“杀伤性武器”出口寻找的借口。
日本政府惯于应需要而改变武器出口政策或寻找出口的借口。尽管《运用指针》限制日本出口自研杀伤性装备,但这种限制从未影响安倍积极地向澳大利亚推销苍龙级潜艇,向英国推销P-1反潜机。更何况,新《国家安全保障战略》突出“主动塑造”地区秩序,明确了将为“在‘印太’地区遏制单方面改变现状、创造对日本有利的安全环境、支援受侵略或受威胁国家”,考虑放宽出口武器的限制。
日本有较大规模出口武器的野心。为鼓励出口武器,日本政府新设了出口武器补贴基金,首年度编列400亿日元预算,5年总预算高达2000亿日元(约14亿美元)。这一基金用于为企业在出口武器时修改设计提供补贴,可见日本政府设想的武器出口规模将达到每年数十亿美元。日本军工行业虽不完整,但在制造制导武器、潜艇等领域不乏可取之处,其与英国等联合研制的新一代战机也可能出口。
因此,即使有些出口武器具有杀伤性,日本也会将其美化为“维持和平”。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日本所进行的讨论,是它以维护秩序为名,行推动地区阵营化之实的缩影,也是日本彻底与战后所谓“和平国家”形象分道扬镳的开始。
【专栏作者简介】
徐永智,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东北亚研究所日本安全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日本安全保障、中日关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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